为加强未利用土地环境的管理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1674号)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25日对全区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开展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向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请辖区广大公民积极向我局提供未利用地环境违法行为相关线索,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投诉电话:0931-8440362
投诉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中山大厦4楼
2017年12月1日
兰州市城关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