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设定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85号,2011年3月30日颁布实施)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85号,2011年3月30日颁布实施)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七章第二十八条
  申请条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个人参保缴费明细,转移接续单,转移接收函个人参保缴费明细,转移接续单,转移接收函
  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931-8467039
  办理流程:本人持个人参保缴费明细,转移接续单,转移接收函前往转移窗口办理本人持个人参保缴费明细,转移接续单,转移接收函前往转移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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